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公司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衡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德衡医院”)、石家庄以岭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体检中心”)、以岭互联网医院(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网医院”)、石家庄以岭正康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正康”)、石家庄以岭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乐康”)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交易的实际情况并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7,4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预计2026年度交易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5年度发生金额 |
|
销售商品 |
河北以岭医院 |
药品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500 |
324.24 |
2,181.17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药品、饮片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00 |
15.63 |
-98.10 |
|
|
以岭德衡医院 |
药品、饮片、饮料、保健品、食品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300 |
14.78 |
50.06 |
|
|
以岭络病 |
饮料、保健品、食品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1.79 |
5.94 |
|
|
健康体检中心 |
药品、饮片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 |
|
4.31 |
|
|
以岭正康 |
药品、饮片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 |
2.81 |
5.53 |
|
|
以岭乐康 |
药品、饮片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 |
|
1.97 |
|
|
提供劳务 |
以岭德衡医院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1.32 |
28.84 |
|
河北以岭医院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00 |
0.6 |
46.20 |
|
|
以岭医药科技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 |
|
0 |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1.05 |
0.15 |
|
|
提供资产租赁 |
河北以岭医院 |
房屋租赁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00 |
12 |
85.98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房屋租赁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 |
0.08 |
0.92 |
|
|
接受劳务 |
河北以岭医院 |
科研合作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3,000 |
1430.88 |
2,506.23 |
|
体检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0 |
13.39 |
371 |
||
|
以岭德衡医院 |
体检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0 |
|
25.82 |
|
|
健康体检中心 |
体检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
1.76 |
|
|
互联网医院 |
市场推广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
|
|
|
以岭络病 |
会务服务费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
1.53 |
|
|
委托经营 |
以岭络病 |
托管服务 |
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0 |
|
57.57 |
|
合计 |
|
|
|
7,450 |
1,818.57 |
5,276.88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河北以岭医院 |
科研合作 |
2,506.23 |
2,500 |
10.67% |
-0.25% |
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6) |
|
体检服务 |
371 |
500 |
10.37% |
25.80% |
|||
|
以岭德衡医院 |
体检服务 |
25.82 |
100 |
0.72% |
74.18% |
||
|
以岭国医堂 |
体检服务 |
5.07 |
|
0.14% |
100.00% |
||
|
健康体检中心 |
体检服务 |
1.76 |
50 |
0.05% |
96.47% |
||
|
以岭络病 |
会务服务费 |
1.53 |
50 |
0.04% |
96.94% |
||
|
小计 |
2,911.42 |
3,200.00 |
10.76% |
9.02%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河北以岭医院 |
药品等 |
2,181.17 |
2,500.00 |
0.28% |
12.75% |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药品、饮片等 |
-98.10 |
200 |
-0.01% |
– |
||
|
以岭德衡医院 |
药品、饮片、饮料、保健品、食品等 |
50.06 |
300 |
0.01% |
83.31% |
||
|
健康体检中心 |
药品、饮片等 |
4.31 |
|
0.00% |
100% |
||
|
以岭正康 |
药品、饮片等 |
5.53 |
|
0.00% |
100% |
||
|
以岭乐康 |
药品、饮片等 |
1.97 |
|
0.00% |
100% |
||
|
以岭络病 |
饮料、保健品、食品等 |
5.94 |
50 |
0.00% |
88.13% |
||
|
小计 |
2,150.88 |
3,050.00 |
0.27% |
29.48%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河北以岭医院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46.20 |
200 |
0.55% |
76.90% |
|
|
以岭德衡医院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28.84 |
50 |
0.34% |
42.32% |
||
|
以岭医药科技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0 |
10 |
0.00% |
100.00% |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餐饮、会议服务等 |
0.15 |
50 |
0.00% |
99.70% |
||
|
小计 |
75.19 |
310 |
0.90% |
75.75% |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河北以岭医院 |
房屋租赁 |
85.98 |
200 |
11.18% |
57.01% |
|
|
以岭国医堂(含分公司) |
房屋租赁 |
0.92 |
2 |
0.12% |
54.13% |
||
|
小计 |
86.90 |
202 |
11.30% |
56.98%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依据公司日常业务需要进行的初步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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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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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一街29号以岭国际大厦908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秀卿
注册资本:6,263.4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中医药临床科研、技术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以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医院医疗服务,开办资金4,857万元,法人代表为高怀林,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3、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增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医疗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中药、西药、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医疗服务(凭资质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应用软件的销售;医疗器械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零售,应用软件开发、咨询服务,会议服务;美容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融兴路010号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打字复印;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石家庄以岭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2-3楼
法定代表人:高怀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美容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石家庄以岭正康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以岭医院门诊楼大厅东南角101室
法定代表人:卢珍珍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打字复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石家庄以岭乐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85号以岭医院体检中心一楼105、107室
法定代表人:王彦飞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以岭医药科技持有公司31. 5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北以岭医院为以岭医药科技所属民办非营利组织;
3、以岭络病为以岭医药科技控股80%的子公司,以岭国医堂、以岭德衡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互联网医院、以岭正康、以岭乐康均为以岭络病全资子公司。
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规定的情形,故公司与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络病、以岭国医堂、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以岭正康和以岭乐康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以岭正康和以岭乐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以往年度亦未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3月1日与河北以岭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以岭医院租赁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的制剂车间,建筑面积575平米,用于生产制剂,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根据本公司和河北以岭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石家庄以岭药业东北角,建筑面积783平米的房屋出租给河北以岭医院,租赁期间从2023年8月1日到2028年7月31日。
(3)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和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以岭德衡医院、互联网医院、石家庄体检中心分别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系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消渴灵片等。河北以岭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患者群体较稳定,医院按患者历史就诊情况确定药品库存。公司与河北以岭医院协商,利用该医院络病理论宣传平台,增加对公司产品推广力度,双方看好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增长潜力。同时,河北以岭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较好的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条件,可为公司提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的相关服务。此外还为公司员工提供体检服务。
以前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药品和提供劳务及进行科研合作占同类交易比例一直维持较低水平,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是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络病治疗方法”,整合荟萃专家资源、配置现代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为普药及饮片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络病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公司(含子公司) 委托以岭络病管理以岭药堂天山花园店;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2026年度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应予以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